宿州市四项举措齐发力 纵深推进老年人权益保护

信息来源:    作者:李烨    发布时间:2022-10-20
【 文字大小:   中  】   【视力保护:            】

宿州市四项举措齐发力 纵深推进老年人权益保护

 

2022年以来,宿州市坚持法律援助“助老扶弱”的基本宗旨,按照“应援尽援”的基本要求,纵深推进全省老龄系统开展的“银龄行动”与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有效衔接,积极为老年人群体提供快捷、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援助,在引导老年人依法维权、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畅通道”。进一步简化老年人法律援助申请程序,放宽受理范围,减免经济审查;优先接待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老年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一律当场审查、当场受理,受理后优先指派办理。

(二)“提服务”。各法律援助机构针对老年人要坚持“五心”服务,即热心接待、诚心倾听、耐心解答、真心服务、专心办理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对重残、重病等行动不便或其它特殊需求的老年人,专门指派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对老年人法律服务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使老年人充分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三)“造声势”。各法律援助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涉老法律法规。通过新闻舆论来宣传、引导老年人法律维权工作,积极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联系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报道涉及老年人法律援助维权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对民众进行老年人维权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法律援助“进农村”、“进社区”、组织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和手段,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内容,广泛深入地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老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在老年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老年群体相对集中的地点开办相关法律知识讲座,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节假日、“九九”重阳节等重大节日开展专项老年人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引导老年人依法维权,努力营造法律援助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良好氛围。

(四)“强监督”。突出抓好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关,对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一律负责到底,对不属于本级法律援助中心解决的事项,及时移交受理地法律援助中心处理,并做好协调工作,受理地应及时给予回复。对重大和疑难案件,选派经验丰富的律师办理并实行全程跟踪,通过旁听案件、检查卷宗和回访老年人等方式,指导督促法律援助机构提高办案质量。对老年人维权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组织专家律师集体讨论。对涉及多家单位职责的,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妥善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据统计,2022年以来,宿州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99件;办理各类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来人、来电、来信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2022年共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资金20万元,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7件,为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236.12万元。

【相关附件】
#
Copyright 2008-2012 版权所有:宿州司法行政信息网  皖ICP备08004531号
建议用IE6.0版本,分辨率:1024*768浏览本站 技术支持:安徽结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