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宿州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信息来源:    作者:李烨    发布时间:2020-01-17
【 文字大小:   中  】   【视力保护:            】

2019年度宿州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安徽省司法厅《关于2019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宿州市司法局对2019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宿州市法律援助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以实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抓手,进一步加快建设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拓展创新法律援助服务领域,优化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产品,巩固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机制日趋完善,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明显。据统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审批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675件(任务数6074件),完成2019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126.35%,结案7082件,结案率为92.27%,超过占比75%的标准;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623件,占市、县(区)两级人民法院刑事案件结案总数(4395件)的82.43%,超过占比35%的标准。2019年中央和省级经费计划投入303.7万元,同级财政计划投入303.7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央和省级经费实际投入409万,同级财政实际投入303.7万元;全市法律援助经费支出共计719.72万元,经费使用率达到101%,其中办案经费支出约600.98万元,占法律援助业务经费总支出的83.5%,宣传培训等其他支出118.74万元。从全市总体来看,经费投入、使用和案件办理、结案等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核心指标均提前、超额完成任务。

二、自评结果

(一)项目投入情况。主要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落实等指标。(总分:10分,自评分:10分)

一是项目立项(总分:6分,自评分:6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文件下发后,宿州市司法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及时调整充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民生工程项目联络员,明确责任,确保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同时,按照工作要求,提前谋划制定《2019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按月通报”的原则,将具体工作进一步细化,并对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承担的任务指标进行分解,明确2019年市、县(区)法律援助案件任务、同级财政配套指导数和项目任务月度计划表,确保各项任务指标有序推进。为切实提升民生工程实施绩效,4月初,在充分征求各县、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2019年宿州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月排名考核标准》,将经费管理、办案数量、信息化应用、信息宣传、案件质量管理情况等细分成14项指标,分别进行量化打分,并根据工作时序增加考核内容。通过“每月一考核、每月一通报”的形式,督促各县、区按质按序完成全年民生工程任务。12月初,市司法局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宿州实际,制定下发《关于2019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2019年度宿州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采用定量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将考评结果与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挂钩,采用百分制考核。考评内容及标准由4项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26项三级指标构成。综合评价采用下评一级的方式,即在各县、区自评的基础上,宿州市司法局和市财政局负责对各县、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进行综合考评,各县、区对所辖乡镇(街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进行综合考评。

二是资金落实(总分:4分,自评分:4分)2019年中央和省级经费计划投入303.7万元,同级财政计划投入303.7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央和省级经费实际投入409万,同级财政实际投入303.7万元,财政资金投入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二)项目过程情况。主要包括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案件结构、刑事法援、财务管理、其他管理等指标。(总分:48分,自评分:48分)

一是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总分:14分,自评分:14分)

1、窗口建设(总分:7分,自评分:7分)。2019年,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切实加强便民窗口规范化建设,便民服务窗口均设置在临街一层,窗口位置、面积、功能区、无障碍等设施设备均符合省司法厅有关规定。2019年以来,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在实行接待首问负责制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以 “热心接待、诚心倾听、耐心解答、真心服务、专心办理”为内容的“五心”服务活动,着力塑造“热情服务、文明服务”的形象。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书写、交流的障碍,各级法律援助中心专门为老年人开设口述办理援助申请的便民业务;各中心在接待大厅专门设置残疾人无障碍通道,配备了轮椅、拐杖等残疾人服务设备,并安装了空调和电视,设置了饮水机和茶杯,配备了远视镜和急救医疗包,在候谈室安装了触摸屏,输入了法律援助的有关内容和法律法规等方便查询。同时,市、县(区)两级立足“法治宿州”建设,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自身实际,整合既有资源,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全力打造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优质均等、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格局,有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由单一到多样、传统向现代、封闭向开放的转变。据统计,宿州市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5个县(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3+X”建设模式要求,统筹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三类基本功能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治宣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4类综合法律服务功能于一体,实现了“窗口化、一站式”服务。乡镇级整合基层资源,加强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两所”共建,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有力有序开展。另外,为进一步加强双向联系工作,宿州市积极协调安徽女子监狱和宿州监狱,分别在两家单位建立了“宿州市司法局驻监狱公共法律服务站”。

2、信息化应用(总分:4分,自评分4分)。一是加强咨询录入。2019年以来,宿州市不断完善系统内法律咨询应用功能,协调推进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截至2019年12月底,宿州市法律援助系统内法律咨询录入信息完整及时,咨询录入率达到100%。二是做到熟练使用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2019年,宿州市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网上办案系统的有效衔接,2019年案件实时录入率达100%,系统内案件结案、归档、补贴发放均符合案件实际流程时序,切实做到网上结案与网上归档同步,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实际发放补贴与网上发放补贴同步。

3、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建设(总分:3分,自评分:3分)。2019年,市司法局进一步健全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核心,以5个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体,以108个乡镇(街道)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支柱,以1322个行政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为基础的四级联动服务网络,真正形成了覆盖全市的法援工作网络,方便城乡困难群体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服务。2019年春节前夕,针对年初进城务工农民因拖欠工资、劳动合同争议、工伤、保险等问题引发的矛盾明显增多的实际情况,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根据本地工作实际,积极协调信访部门,依托信访接待大厅建立农民工法律维权工作站,组织辖区律师到信访局接待大厅值班,直接参与化解和代理农民工维权案件。值班期间,律师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法律服务作用,利用第三方中立、客观的优势,在接访的同时向来访群众做好政策宣传、思想疏导工作,缓解农民工群体的对立不满情绪,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推进农民工维权走向法治化渠道。截至目前,市司法局已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看守所、宿州军分区、市信访局、市总工会、市老龄委、市民委等多家单位,高标准建立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站,切实做好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下岗职工、军人军属、少数民族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二是案件结构(总分8分,自评分:8分)

2019年,宿州市司法局制定详细的案件结构调控措施,按月通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尤其是案件数量和比例结构,要求各县、区根据通报情况及时整改、适时调整。据统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宿州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675件,其中诉讼类案件(6073件)达到全市已结法援案件总数的79.13%,律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46件,达到全市已结法援案件总数的78.77%。从数据分析,宿州市的法律援助案件办案结构均超过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要求诉讼类案件占比70%以上、律所律师办案占比55%以上的标准。

三是刑事法律援助(总分:10分,自评分:10分)

1、刑事案件量(总分:5分,自评分5分)。据统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宿州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623件,占市、县(区)两级人民法院刑事案件结案总数(4395件)的82.43%,超过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要求占比35%的标准。

2、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总分:2分,自评分2分)。省厅《关于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市司法局迅速跟进,根据省厅文件精神,结合宿州实际,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下发《宿州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皖司通〔2019〕17号)文件,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依托前几年已建立的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工作平台,积极做好看守所转交申请、法院通知辩护等方面的衔接工作,并加快通知、受理、指派进度,及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2019年5月30日,宿州市司法局积极协调市委政法委,通过召开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的形式,通报全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信息,交流工作经验,并与相关部门达成共识,共同制定出台了《宿州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区也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协调本级公检法机关,组织召开本地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切实推动了全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的顺利开展。

3、看守所、法院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总分:3分,自评分3分)。2019年,宿州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与各级人民法院和公安看守所均建立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联动机制,加强驻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调整充实联络员,落实律师值班制度,派驻援助律师定期值班,实现快速流转、指派援助律师的工作要求。一是明确工作职责。目前,全市已建成11个驻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真正形成了覆盖全市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网络。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根据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分别由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安排时间组织执业律师进行轮流值班,并进一步明确值班律师的职责任务:做好在押人员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宣传法律援助制度,讲解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程序及方式等内容,无偿为看守所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将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及时转交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办理;及时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告知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代理申诉、控告。二是加强工作保障。在做好值班律师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宿州市切实加强配套衔接机制,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将值班律师工作经费和诉讼权利保障等纳入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总体规划,全市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值班补贴标准统一参照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制定下发的《宿州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100元标准发放值班补贴。三是打造硬件实体。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协调配合下,全市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均设有专门的办公用房或律师值班窗口,配置桌椅等必要的办公用品,放置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及申请、咨询格式文书,同时,各工作站统一按照“五化建设”标准,制作并悬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标识牌,在所内的醒目位置张贴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人员及值班律师联系方式。四是搭建协作平台。全市各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公安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均由相关单位处室负责人兼任,在值班当日安排1名律师和1名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一方面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指导和具体事宜,另一方面负责沟通协调和案件转接、转交工作。按照工作要求,我市各级看守所对在押人员进行入所教育时,同时履行告知义务,送达《法律援助告知书》,由在押人员签字后留存备查。各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公安看守所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均会指导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书》,由工作站初审后出具《转交法律援助申请函》,交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后及时指派律师办理。

四是财务管理(总分:6分,自评分:6分)

2019年,宿州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严格按照省司法厅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宿州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宿司通〔2016〕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监督。目前,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均实行单列科目,并建立专门的财务台帐,切实做到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统一管理、统筹使用、专款专用。为加强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的管理和使用,2019年7月31日—8月2日,市司法局专门组织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对各县、区接收2019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法律援助资金、本级财政投入法律援助经费及2019年批准法律援助案件、已结案件情况以及相关账簿、会计凭证、工作台帐进行了专题督导,对部分已办结并发放补贴案件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在经费使用与管理方面,各县、区均能严格按照规定支出民生工程经费。9月12日,市司法局利用召开民生工程调度会的有利时机,对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工作进行通报点评,要求各县、区限期整改。目前,各地已全部整改到位。

五是其他管理(总分:10分,自评分:10分)

1、队伍建设(总分:3分,自评分:3分)。2019年,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通过购买法律服务、公益岗位等办法,多渠道解决人员力量不足问题。目前,市法律援助中心实有5人,各县(区)均不少于3人。同时,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法援工作站、联系点人员信息化应用的培训和指导。2019年4月29日,宿州市司法局举办“新时代、新征程、新作为”2019年第四期司法行政业务培训系列讲座,市局法律援助工作科负责人采取PPT课件授课的方式,重点讲解《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对法律援助的范围、经济困难标准、法律援助形式、法律援助的申请所需的材料、受理和审查办理流程以及《2019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作了系统阐述;2019年11月26日,市司法局专门举办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培训班,将法律援助业务实务作为重点课题,邀请市委党校副教授陈晓晖从理论和实践相机和的角度进行了具体讲解,两次培训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及司法鉴定机构信息网络管理人员200余人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参训人员现场学习使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软件,掌握了软件的基本功能、操作方法和相关要求。据统计,2019年,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共举办法律援助业务及信息化应用培训班13期。

2、宣传推广(总分:5分,自评分:5分)。一是利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联动开展宣传活动。2019年以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主动参与全市“春风送岗”妇女职工大型公益活动、学雷锋志愿活动、“3.15”消费者法律维权宣传、“送法进万企”等活动,同时,深入农村、社区、工地、企业、学校、监所等重点宣传阵地,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六进”活动,开展面对面、零距离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通过一系列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全市广大群众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维权意识。据统计,全市一系列宣传活动共发放法援民生工程宣传资料20000余份,提供现场法律咨询50余场次。二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活动。8月底,市司法局结合我市市情,专门制定下发了《宿州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宿司通〔2019〕43号),要求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利用一个月(2019年9月1日至9月30日)时间,集中开展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普法依法治理科、公法科、拂晓公证处、埇桥区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先后走进皖神面粉、新宇药业、华光电子、瑞美制药、长城宽带、捷安科级等企业,开展“法援惠民生送法进企业”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彩页800余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品500余件;市、埇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协调联动,深入埇桥区东关街道铁路社区、三里街道凤池社区、西二铺乡等乡镇(街道)和社区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进社区”活动。宣传现场工作人员将法律援助手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彩页、普法便民手册、宣传手袋等2000余份宣传资料送到广大在群众手中,并对他们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依次予以详细解答;市司法局积极配合宿州监狱,组织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市直部分律师事务所8名律师进入宿州监狱,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月”暨“暖阳行动 法律援助进监狱”现场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律师共为40余名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对服刑人员提出的婚姻家庭、申诉及安置帮教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为服刑人员解疑释惑,引导服刑人员依法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利用多种媒体手段积极宣传。市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双微”平台,紧抓民生工程这一主线,以图片、简讯、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适时推送最新民生工程动态、法律援助知识等各类信息。同时,开通留言互动平台,和网友展开交流互动、评论留言,在线接受群众咨询,并及时解答和回复。据统计,2019年,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微博、微信“双微”平台共发布、推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信息60余条,接受会话、咨询100余次,阅读量每天都在100次以上;市司法局与市广播电视台展开合作,在专项活动期间通过《与法同行》、《行风热线》广播栏目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进行了专题报道,进一步扩大了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3、投诉管理(总分:2分,自评分:2分)。2019年,市、县(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规范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工作,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均在在便民服务窗口醒目位置及法律援助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投诉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投诉事项范围、投诉处理程序等信息,并推行使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卡》,由承办案件的仲裁员、法官、检察官评价援助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出庭准备及意见采纳情况。同时,安排专人对已结案件的受援人进行回访,询问其对案件办理结果是否满意,掌握援助案件受援人满意度和社会效果,并及时公开信息反馈,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2019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未收到有效的投诉信息。

(三)项目产出情况。主要包括案件进度、优秀案例、案例库案例、案件质量等指标。(总分:32分,自评分:32分)

一是案件进度(总分:15分,自评分:15分)

1、办案数量(总分:10分,自评分:10分)。据统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审批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675件(任务数6074件),完成2019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126.35%,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指标。

2、结案率(总分:5分,自评分:5分)。据统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结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082件,结案率为92.27%,超过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要求占比75%的标准。

二是优秀案例(总分:3分,自评分:3分)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和引导作用,2019年10月底,宿州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专门成立由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和业内资深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评审委员会,对各县、区司法局选送的25篇法律援助案例进行了认真审查,并采取案例撰写评分和案件卷宗质量评分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办案人员专业水准、案情复杂程度、办案效果、社会影响等因素,共评出5件法律援助优秀案例,并进行了通报表彰。

三是案例库案例(总分:2分,自评分:2分)

1、建立案例报送常态机制。2019年,宿州市司法局将法律援助优秀案例报送工作纳入各县、区民生工程月排名考核指标,并作为重点加分项目予以考核,将报送篇数、内容、格式、报送时间等纳入评分依据,鼓励各县、区按质按期报送承办的优秀案例。同时,充分调动案件承办人的积极性,积极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援助优秀案例宣传。各县、区报送的案例,经审核后,在法律援助内外网予以刊登,通过宿州法律援助微博、微信予以推送宣传,并将优秀案例推荐至《安徽法制报》《拂晓报》《皖北晨刊》等媒体,以提高案件承办人撰写案例的积极性,提升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引导更多的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援助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认真做好法律援助案例选编工作。针对2019年法律援助案例选编工作要求,宿州市司法局调整工作思路,充分利用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这一既有平台,从已初选的优秀案例中筛选出效果好、影响大、有特色,具有指导性、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在内外网进行公布。同时,借助专业优势,邀请市有关部门的法学专家、法律实务工作者参与案例库选编、案例研讨等工作,确保了案例库选编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据统计,2019年,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撰写法律援助案例62篇,其中入选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例库2篇,省司法厅法律援助案例库采用12篇。

四是案件质量(总分:12分,自评分:12分)

1、同行评估(总分:5分,自评分:5分)。2019年10月中旬,市司法局制定出台《宿州市2019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实施方案》和《宿州市2019年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指标》,对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的方法、流程等进行了具体规范。市司法局还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同行评估委员会,委托市律师协会选取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具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丰富经验的8名资深律师组成评估专家组,从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随机抽取50件(民事25件、刑事25件)2019年以来受理并办结已归档的有时间跨度、类型较分散的法律援助案件开展评估活动。评估活动依据司法部《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省司法厅《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管理质量标准(试行)》等七个文件精神,通过阅读案件卷宗,实行一案一评制,总得分由专家组案卷质量评估得分(满分70分)与评估委员会评估得分(满分30分)组成。评估组专家两人一组,对每个案件的阅卷、会见、证据运用、庭审表现、法律文书制作、法律效果、卷宗装订等内容轮流评分,综合得出评分结果。评估委员会评估分依据相应案件的信息录入完整度、回访电话畅通、民生工程知晓率、受援人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案卷达到优秀等级的占44%,良好等级的占44%,合格等级的占12%,一定程度上真实测评出全市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另外,省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的2019年度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活动,从宿州市本级和砀山县法律援助中心抽取的10份参评案卷,合格率为100% 。

2、档案管理(总分:5分,自评分:5分)。2019年,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落实省司法厅有关文件,严格按照卷宗目录审核结案卷宗,要求承办人在案件办结后及时整理,做到卷宗材料齐全,编辑页码明确、装订卷宗规范,并做到合格一个卷宗,接收一个卷宗,发放一个案件补贴。目前,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均按照市司法局下发的《档案管理制度》要求,设有独立的档案室,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各中心的卷宗档案均按照年度、类别有序存放,未发现乱存乱放现象。

3、旁听庭审(总分:2分,自评分:2分)。2019年,市、县(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始终坚持对各级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案过程的跟踪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承办人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承办结果全程跟踪,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组织开展旁听庭审工作。2019年,宿州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和局法律援助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管理科(律师工作科)、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共组织、参与案件旁听20次(民事案件10次,刑事案件10次),并抽调专业人员组建旁听评议小组,在每次旁听后开展点评活动,对庭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归纳、分析、处理,并做好台账登记工作。据统计,2019年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对开庭审理案件旁听庭审已达280余件,超过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要求占比3%的标准。

(四)项目效果情况(总分:10分,自评分:10分)。主要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满意度等指标。

2019年,宿州市根据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法律援助无小事”的指导思想,始终坚持“维护法律、热情服务、扶弱济贫、匡扶正义”的基本宗旨和“应援尽援”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能力”的总体目标,以实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抓手,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依托,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法律援助便民措施,不断畅通法律援助服务渠道,工作机制日趋完善,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作用进一步显现,覆盖范围逐步拓宽至低收入人群,惠及更多困难人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维护,有效促进了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完整性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宿州市政府组织开展的全市民生工程社会满意度调查中,受访的社会公众和受援对象对城乡困难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综上所述,按照《安徽省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和评价指标》的有关规定,宿州市2019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相关附件】
#
Copyright 2008-2012 版权所有:宿州司法行政信息网  皖ICP备08004531号
建议用IE6.0版本,分辨率:1024*768浏览本站 技术支持:安徽结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