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宿州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信息来源:    作者:马超    发布时间:201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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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宿州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省司法厅有关通知要求,对照《安徽省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和评价指标》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全市2017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分标准

2017年省司法厅对全省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

二、考核内容及自评分值

(一)项目投入情况。主要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落实等指标。(总分:10分,自评分:10分)

1、项目立项(总分:6分,自评分:6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0号)文件下发后,我市高度重视,市司法局迅速召开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并根据机关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民生工程项目联络员,明确责任,确保有人负责、有人落实。3月6日,市司法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宿州市2017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宿司通〔2017〕11号)文件,并经市法制办依法登记(登记号:宿州规审〔2017〕11号)后下发各县、区。为保质保量全面按时完成“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12件”目标任务,市司法局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按月通报”的原则,将具体工作进一步细化,并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事项范围、援助对象、案件办理与服务质量、资金筹措与管理等事项予以明确,对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承担的任务指标进行分解,明确2017年市、县(区)法律援助案件任务、同级财政配套指导数和项目任务月度计划表。为进一步强化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力度,4月初,市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月排名考核标准》,对各县、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实行每月一考核,考核结果每月一排名,及时向市民生办和县、区党委、政府通报。月度考核将经费使用、办案数量、信息化应用、信息宣传、案件质量管理情况等细分成14项指标,分别进行量化打分,并根据工作时序增加考核内容。通过“每月一考核、每月一通报”的形式,将各县、区的工作重点由原来重数量转移到重质量上,确保按质按序完成全年民生工程任务。11月8日,市司法局根据省司法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宿州市2017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宿州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2017宿州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和评价指标》(宿司通〔2017〕53号)。考评采用定量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把考评结果与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挂钩,采用百分制考核。市司法局在省厅相关考核标准的基础上,突出“杠杆效应”,提高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占比,要求各县、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必须达到本级人民法院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70%以上,进一步增强全市刑事法律援助办案量和各地办理刑事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明确要求县(区)法律援助机构对开庭审理案件旁听庭审不低于6%,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另外,还通过考评来强化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保障机制建设,本地财政拨款是否达到民生工程标准要求,是否按照法律援助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建立经费使用收支专门台帐、细化经费收支项目,做到科目单列、专款专用,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支出率是否达到100%等等,都纳入考评体系,确定了分值进行考评。

2、资金落实(总分:4分,自评分:4分)。2017年,全市各项经费拨款总投入634.1万元,其中同级财政计划投入301万元;截至12月31日,中央和省级经费实际投入333万,同级财政实际投入301.1万元,财政资金投入全部到位。

(二)项目过程情况。主要包括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应用、刑事法援、财务管理、其他管理等指标。(总分:50分,自评分:50分)

一是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确保法律援助各项便民措施切实发挥作用(总分:15分,自评分:15分)。

1、积极加强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建设(总分:7分,自评分:7分)。2017年以来,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切实加强便民窗口规范化建设,便民服务窗口均设置在临街一层,窗口位置、面积、功能区、无障碍等设施设备均符合省司法厅有关规定。同时,各服务窗口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改进服务态度,建立健全实施机制,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援务公开制;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接待礼仪培训,使用规范用语,实行微笑服务;规范落实律师值班制度,增强窗口接待能力,由专业律师解答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中心窗口积极创新,多措并举,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打造优质服务窗口形象,积极推行 “三个主动”和“三个一样”服务。即:“主动询问、主动引导、主动帮助”和“受理、咨询一样热情;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受理”,着力塑造“热情服务、文明服务”的形象。

2、积极加强法律援助站点建设(总分:3分,自评分:3分)。2017年以来,积极完善法律援助维权网络。2017年以来,市司法局进一步健全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核心,以5个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体,以106个乡镇(街道)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支柱,以1278个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为基础的四级联动服务网络,真正形成了覆盖全市的法援工作网络,方便城乡困难群体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服务。为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宿州市司法局与市民委加强协调配合,以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为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按照去年市级工作站的建设标准,各县、区加大工作力度,分别在少数民族聚集区统一设立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特别是砀山县结合本地城市散杂居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多的实际,在2016年4月砀城镇设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于2017年2月在砀城镇南城民族社区设立了1个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方便少数民族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服务。目前全市共设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5个,联系点1个,实现了法律援助站点全覆盖的建设目标。截至2017年11月底,宿州市已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宿州军分区、武警支队、消防支队、市老龄委、市侨联、市公安局看守所等多家单位,高标准建立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站,切实做好军人军属、老年人、华侨侨眷、刑事犯罪嫌疑人、少数民族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二是积极提升“12348”法律服务热线(总分:5分,自评分:5分)和信息化应用水平(总分:9分,自评分:9分)

1、做到熟练使用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网上办案系统的有效衔接,2017年以来的案件实时录入率达100%,实现“全案、全员、全流程“的目标。

2、加强咨询录入。2017年以来,宿州市不断完善“12348”热线平台功能,协调推进包括12348热线在内的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使“12348”热线平台日渐成为宿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中坚力量。截至目前,“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畅通,全年未发现线路故障或无人接听的情况,录入咨询信息完整及时。同时,规范接待来访、解答咨询工作,2017年以来的法律援助咨询录入率达到100%。为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窗口的便民服务作用,宿州市司法局自我加压,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在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持续开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并安排专人值班接听,以满足广大群众节假日期间的法律需求。各节假日期间每天均有群众咨询据统计,通过接听热线和咨询,群众对“12348”法律服务热线及法律援助的知晓率逐渐提高。

3、开展舆情分析。2017年,全市法律援助系统充分发挥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化解不稳定因素、提高公民法治意识的重要功能,按季度汇总整理咨询、来访数据,按季度报送“12348”舆情分析报告,当好省厅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社会治理工作决策的参谋助手。

4、加强网站建设。今年以来,市、县(区)法律援助机构内网建设进一步加强,内网网页每月保证不少于8条原创信息。截至2017年12月31日,省司法厅内网共采用我市信息84条(其中省厅内网首页24条),采用量位居全省前列;市级法律援助门户网站正常运行,全面实现在线咨询、在线申请、在线投诉网上传输功能。

三是以统筹兼顾为宗旨,认真做好刑事法律援助改革推进文章(总分:10分,自评分:10分)。

1、进一步健全完善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2017年4月24日,市司法局按照2016年市委政法委出台《关于建立宿州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宿政法〔2016〕52号)文件精神,积极协调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实施细则》,并经市法制办依法登记(登记号:宿州规审〔2017〕27号)后正式下发实施。《实施细则》紧密联系宿州市实际,对公、检、法、司机关有关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分工、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对象、范围、法律援助申请转交与通知辩护、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实施细则》共有19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一是扩大通知辩护适用情形,进一步扩大了审判阶段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有助于实现控辩双方的平衡,促进司法公正。二是明确刑事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即宿州市城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5倍。同时,明确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自诉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适用此规定。三是规范驻公检法法律援助工作站相关制度。要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需在同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检察院案管中心、公安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要建立律师值班制度,安排律师每周在各工作站值班1—2天,负责接收法律援助通知、公函等,并定期将《值班日志》反馈法律援助中心。四是保障律师依法行使各项诉讼权利。规定各级公检法部门为辩护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免收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材料的复制费用。据统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571件,占市、县(区)两级人民法院刑事案件结案总数(4107件)的62.6%,超过占比35%的标准。

2、深入推进公检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宿州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市委政法委,通过召开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的形式,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并与相关部门达成共识,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一是明确工作职责。目前,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根据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分别由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安排时间组织执业律师进行轮流值班,并进一步明确值班律师的职责任务:做好在押人员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宣传法律援助制度,讲解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程序及方式等内容,无偿为看守所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将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及时转交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办理;及时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告知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代理申诉、控告。二是严把服务质量。2017年7月,为积极响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升我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品牌效应,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宿州市司法局专门成立了“宿州市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库”。律师库由64名执业10年以上、执业道德良好的资深律师组成,由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按照各律师事务所推荐或律师个人自荐、市律师协会资格审查和市司法局考察审核三个阶段选拔产生。同时,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实行律师库成员年度评审、动态管理机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律师库成员退出、调整等意见。对于律师资源不足的县(区),市法律援助中心会同市律师协会、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调配市直律师团成员协助开展法律援助活动。三是加强工作保障。宿州市在做好值班律师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配套衔接机制,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将值班律师工作经费和诉讼权利保障等纳入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总体规划,全市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值班补贴标准统一参照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制定下发的《宿州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100元标准发放值班补贴。四是打造硬件实体。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协调配合下,全市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均设有专门的办公用房或律师值班窗口,配置桌椅等必要的办公用品,放置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及申请、咨询格式文书,同时,各工作站统一按照“五化建设”标准,制作并悬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标识牌,在所内的醒目位置张贴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人员及值班律师联系方式。五是搭建协作平台。全市各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公安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均由相关单位处室负责人兼任,配备2名律师和1名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一方面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指导和具体事宜,另一方面负责沟通协调和案件转接、转交工作。按照工作要求,我市各级看守所对在押人员进行入所教育时,同时履行告知义务,送达《法律援助告知书》,由在押人员签字后留存备查。各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公安看守所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均会指导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书》,由工作站初审后出具《转交法律援助申请函》,交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后优先指派驻站律师办理。

四是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财务管理工作(总分:6分,自评分:6分)。

2017年以来,宿州市司法局严格按照省司法厅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宿州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宿司通〔2016〕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监督。目前,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均实行单列科目,并建立专门的财务台帐,切实做到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统一管理、统筹使用、专款专用。为加强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的管理和使用,6月23日和9月12日,市司法局利用召开民生工程调度会的有利时机,适时召开全市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工作会议,对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工作进行实时点评,安排下一步重点工作。同时,采取以会带训的形式,对与会人员进行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使用管理业务专项培训,进一步规范核算,明确支出范围。7月19日—7月21日,市司法局联合市民生办、市财政局等部门对各县、区接收2017年中央补助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省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法律援助资金、本级财政投入法律援助经费及2017年批准法律援助案件、已结案件情况以及相关账簿、会计凭证、工作台帐进行了实地检查验收,对部分已办结并发放补贴案件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通过实地督查了解到,在经费使用与管理方面,各县、区均能严格按照规定将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用于办案,对地方财政拨付的款项均能用于法律援助机构的办公、办案开支,无违法违规使用的情况。据统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法律援助经费支出共计646.9万元,其中办案经费支出约533.83万元,占法律援助业务经费总支出的82.5%,宣传培训等其他支出约113.07万元。

五是以加强基层培训为依托,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综合管理水平。(总分:5分,自评分:5分)。

1、队伍建设(总分:3分,自评分:3分)。2017年,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通过购买法律服务、公益岗位等办法,多渠道解决人员力量不足问题。目前,市法律援助中心实有5人,各县(区)均不少于3人。同时,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法援工作站、联系点人员信息化应用的培训和指导。2017年以来,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推进法律援助信息系统的应用,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3月底,市司法局举办了一期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暨信息化培训班,具体讲解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操作使用、法律援助业务实务等,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及司法鉴定机构信息网络管理人员100余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参训人员现场学习使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软件,掌握了软件的基本功能、操作方法和相关要求。11月底,为切实做好“全国法律援助数据统计直报系统”(网络版)填报工作,使基层法律援助机构统计人员熟练掌握网络版报表的统计指标、操作方法、软件流程,市司法局举办全市法律援助统计工作培训班,采取PPT课件授课的方式,直观演示新版统计报表的数据填写、数据计算、数据审核、数据上报、数据汇总、问题退查等具体操作流程,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及各县、区司法局分管负责人20余人参加了培训。据统计,2017年以来,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共举办法律援助业务及信息化应用培训班11期。

2、加强投诉处理和案件回访工作(总分:2分,自评分:2分)。2017年,市、县(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规范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工作,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均在在便民服务窗口醒目位置及法律援助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投诉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投诉事项范围、投诉处理程序等信息,并推行使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卡》,由承办案件的仲裁员、法官、检察官评价援助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出庭准备及意见采纳情况。同时,安排专人对已结案件的受援人进行回访,询问其对案件办理结果是否满意,掌握援助案件受援人满意度和社会效果,并及时公开信息反馈,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2017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未收到有效的投诉信息。

六、以扩大宣传为突破口,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社会知晓率。(总分:5分,自评分:5分)。

一是创新载体,延伸宣传触角。1、强化宣传理念,向上宣传争重视。在日常法律援助工作中抓典型、抓先进,不断推出好的经验做法,探索新的工作思路。2017年,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先后多次向上级和同级党委、政府专题汇报法律援助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让领导了解法律援助的作用和成果,帮助解决瓶颈问题。2、建立街面广告墙,对下宣传重服务。2月底,根据宿州市区的交通、人口布局等特点,市法律援助中心在人口相对集中,人流量相对较大的银河一路、人民路、淮河路等路段,喷涂20余处永久性的墙体宣传广告;年初,埇桥区司法局投入10余万元,在各乡镇(街道)显著位置喷涂法律援助维权墙体广告,做到全覆盖。3、做实日常服务,对外宣传树形象。积极配合老龄委、妇联、人社等部门开展“敬老月”、“关爱女性,反对家庭暴力”、农民工法律维权等活动,举办现场咨询宣传和维权讲座。埇桥区、灵璧县、泗县等地印制公文袋、茶(水)杯、雨伞、围裙、盒装抽纸等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品,在便民服务窗口和各类宣传活动现场向前来咨询、求助的群众发放;配合脱贫攻坚行动,定期向低保、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公开向社会承诺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

二是结合实际,丰富宣传形式。1、强化阵地宣传作用。为了使更多的人更加全面的了解法律援助案件的性质及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市法律援中心借助市法治宣传广场设立宣传栏,刊载法律援助知识,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性质、范围,引导群众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到目前为止,以法律援助宣传栏共更新内容6期,辐射群众达5万人之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2、强化流动宣传作用。2017年以来,宿州市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五一”劳动节、“5.19”全国助残日和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纳入安徽省33项民生工程、新修订《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等重大节点和重要活动进行专题法律咨询服务宣传,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六进”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工地、企业、学校、监所等重点宣传阵地,开展面对面、零距离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1月6日,宿州市司法局联合宿州监狱开展“庆祝十九大 法援义诊帮教活动”,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市直7家律所共12名律师进入宿州监狱,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活动现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共为106名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对服刑人员提出的减刑假释、申诉、婚姻家庭、财产继承、房屋拆迁等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为服刑人员解疑释惑,引导服刑人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1月24日,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走进风池社区,开展“贯彻十九大精神 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重点围绕“老年人诈骗类型、老年人为何易成诈骗对象、怎样避免上当受骗、法律援助知识”等内容,从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子女情感慰问等方面解决老年人上当受骗问题,并详细讲解了法律援助政策,现场解答了老年人提出的关于民间借贷、保健品诈骗等法律问题,受到社区群众的欢迎和信赖。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以来,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共举办各类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00多次,解答法律咨询1万余人次,发送法律援助宣传短信10万余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6万余张(册),悬挂横幅700多条,制作法律援助宣传展板30多块,在各类宣传媒体宣传报道200余篇,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是多措并举,开展媒体宣传。2017年以来,宿州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切实加强与各级媒体的协调配合,将法律援助宣传灌注于收看、收听率较高的栏目。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与市电视台《法治宿州》、市电台《与法同行》、市党报《拂晓报》加强合作,截至目前共参与录制电视、广播节目21期,《拂晓报》刊载法律援助相关政策和工作信息20余篇,通过荧屏、电波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2017年6月,市司法局与市广播电视台合作拍摄法律援助宣传片《法律援助 牵手公正》,宣传片以普通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视角出发,凸显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目前,该片已在腾讯视频、搜狐视频、优酷视频宿州法援官方微博、“宿州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进行播放,累计播放量已超过3万余人次;埇桥区组织拍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微电影《一米阳光》,从多角度、全方位地展现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以来,积极为脱贫攻坚提供法律保障,将法律援助民生政策送到贫困户身边,进一步彰显了法律援助的为民宗旨;砀山县制作法律援助动漫宣传片在市民广场、火车站等场所滚动循环播放,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灵璧县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创作法律援助文艺节目巡回演出,编辑法律援助工作简报,报送到各机关部门,争取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泗县参与录制民生工程专题节目《小楠跑民生》,通过真实的案例向广大群众讲述法律援助民生工作的作用,让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深入老百姓的生活中。

四是“微”聚力量,搭建“双微”平台服务民生。2017年以来,宿州市司法局、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创新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服务手段,依托“宿州法律援助”微博、微信“双微”平台,让城乡困难群体享受到无“微”不至的法律援助服务。据统计,截至2017年11月底,“宿州法律援助”微博、微信“双微”平台共发布、推送各类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信息390余条,接受在线咨询100余次,阅读总量突破9万人次。宿州市法律援助“双微”平台紧抓“助贫扶弱、服务民生”这一主线,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和新修订《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宣传为重点,以图片、简讯、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为载体,适时推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动态、惠民政策、法律知识、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等各类信息,让广大群众及时全面地了解工作人员的履职履责、服务民生方面的工作情况,使每个人随时随地都成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正能量的传播者、接收者、受益者。为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创新宣传手段,宿州市借助法律援助“双微”平台,开通“民生工程”和“新条例解读”两个专题,刊载民生政策、法律援助知识,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性质、范围,引导群众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同时,开通留言互动平台,和网友展开交流互动、评论留言,接受群众咨询,并安排专人在线解答和回复网友的留言和咨询,让群众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法律援助工作,帮助他们方便快捷地享受法律援助服务,同时也提高了群众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

(三)项目产出情况。主要包括办案数量完成率、结案率、优秀案例、案件质量等指标。(总分:30分,自评分:30分)

一是以“应援尽援”为立足点,办案数量(总分:10分,自评分:10分)和结案率(总分:5分,自评分:5分)进一步增长。

据统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969件(任务数6012件),超额完成2017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115.92%,结案7279件(含2016年已办未结案件),结案率为104.45%,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以争先创优为着力点,法律援助案例工作进一步强化。(总分:5分,自评分:5分)

1、建立案例报送常态机制。将法律援助优秀案例报送工作纳入民生工程月排名考核指标,并作为重点加分项目予以考核,将报送篇数、内容、格式、报送时间等纳入评分依据,鼓励各县、区按质按期报送承办的优秀案例。同时,充分调动案件承办人的积极性,积极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援助优秀案例宣传。各县、区报送的案例,经审核后,在法律援助内外网予以刊登,通过宿州法律援助微博、微信予以推送宣传,并将优秀案例推荐至《安徽日报》《安徽法制报》《拂晓报》《皖北晨刊》等媒体,以提高案件承办人撰写案例的积极性,提升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引导更多的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援助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开展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和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水平,2017年11月,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专门成立由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和业内资深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评审委员会,对各县、区司法局选送的25篇法律援助案例进行了认真审查,并采取案例撰写评分和案件卷宗质量评分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办案人员专业水准、案情复杂程度、办案效果、社会影响等因素,共评出6件法律援助优秀案例,并进行了通报表彰。3、认真做好法律援助案例选编工作。全省法律援助案例选编工作启动后,市司法局专门案例选编工作动员会,解读司法部有关规定,并就法律援助案例选编提出具体建议。工作中,市司法局利用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这一既有平台,从已初选的优秀案例中筛选出效果好、影响大、有特色,具有指导性、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在内外网进行公布。同时,借助专业优势,邀请市有关部门的法学专家、法律实务工作者参与案例库选编、案例研讨等工作,确保了案例库选编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据统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撰写案例128篇,省司法厅内网及《安徽法治》杂志采用案例8篇,上报省司法厅法律援助案例库7篇,宿州市法律援助内外网同步刊登38篇,微博、微信客户端同步推送宣传38篇,《安徽日报》报道3次、《安徽法制报》报道4次、《新安晚报》报道1次。

三是以提高案件质量为着眼点,业务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总分:10分,自评分:10分)

2017年以来,宿州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多项措施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1、在案件指派上实行“点援制”和分类指派,激励办案人员的责任心,确保办案人员业务素质过硬。在民事援助案件中,全面实行“点援制”,由受援人在了解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特长和职业特点等基础上,挑选更为自己信得过的人员担任代理人。在刑事援助案件中,实行分类受理指派,对受理的重大、疑难案件,指派具有三年以上刑事辩护执业经历的律师承办;对一般案件根据案件类型,针对性地指派熟悉相关类型案件的律师承办。2、积极开展旁听庭审工作。2017年,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始终坚持对各级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案过程的跟踪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承办人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承办结果全程跟踪,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组织开展旁听庭审工作。2017年1—12月份,宿州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和局法律援助工作科、律师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共组织、参与案件旁听30次(民事案件20次,刑事案件10次),并抽调专业人员组建旁听评议小组,在每次旁听后开展点评活动,对庭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归纳、分析、处理,并做好台账登记工作。据统计,2017年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对开庭审理案件旁听庭审已超过5%的标准。3、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推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标准建设。2017年以来,宿州市司法局先后开展中彩金案件质量评比、同行评估、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对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全方位监督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7月底,市司法局制定出台《宿州市2017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实施方案》(宿司通〔2017〕37号)和《宿州市2017年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指标》。对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的意义、原则、机构、对象、方法、流程和结果等进行了具体规范。市司法局还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同行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刑事、民事案件质量评估小组,委托市律师协会选取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执业10年以上,具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丰富经验的9名律师(其中2名律师参加过司法部组织的法律援助“1+1”活动)组成评估专家组,从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随机抽取100件(民事50件、刑事50件)2017年以来受理并办结已归档的有时间跨度、类型较分散的法律援助案件开展评估活动。评估活动依据省司法厅《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管理质量标准(试行)》等七个文件精神,通过阅读案件卷宗,实行一案一评制,总得分由专家组案卷质量评估得分(满分70)与评估委员会评估得分(满分30)组成。评估组专家对每个案件的阅卷、会见、证据运用、庭审表现、法律文书制作、法律效果、卷宗装订等内容轮流评分,综合得出评分结果。评估委员会评估分依据相应案件的信息录入完整度、回访电话畅通、民生工程知晓率、受援人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通过同行评估,一定程度上真实测评出全市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四)项目效果情况(总分:10分,自评分:10分)。主要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满意度等指标。

2017年以来,市司法局根据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始终秉承"关注民生、扶贫助弱、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根本宗旨,以继续实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抓手,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职能,加快推进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和队伍建设,积极落实法律援助便民措施,不断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工作机制日趋完善,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作用进一步显现,覆盖范围逐步拓宽至低收入人群,惠及更多困难人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维护,有效促进了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完整性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在2017年9月和12月宿州市政府分别组织开展的全市民生工程社会满意度调查中,受访的社会公众和受援对象对城乡困难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综上所述,按照《安徽省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和评价指标》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宿州市2017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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